《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全国首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2026-09-01
法规

《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全国首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
9月1日起,《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8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该条例是7月30日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为全国首部系统性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细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针对过去数据监管“九龙治水”的痛点,条例明确六大职能部门监管权责: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安全重大事项,网信部门统筹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大数据发展部门统筹推进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日常监管,构建起上下贯通、部门联动、主体尽责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条例按数据重要程度及遭篡改、泄露、非法利用后的危害程度,将数据划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三个层级实行差异化管控:一般数据依法自由流通、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重要数据纳入目录动态管理、严控出境并强化全流程风险评估;核心数据执行最高标准严格管控。具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历史价值的珍贵影像资料、名家书画数字版也被纳入保护范畴。

条例覆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归纳、删除、销毁全环节,并建立分级日志留存制度:不同场景下数据操作日志留存最短不少于6个月,涉及重要数据、个人信息委托处理的日志需留存3年,从法律层面杜绝以往部分主体以日志被覆盖为由逃避追责的问题。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条例要求互联网平台运营单位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提供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依法处理数据;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条例同时明确监管不得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等保测评等重合内容结果可互认,为企业减负。

合规专题: 数据分类分级 系统安全 跨境传输 数据存储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来源网址: https://www.cq.gov.cn/ywdt/jrcq/202609/t20260901_1601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