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构建“市域统筹、协同联动”职责体系,明确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实施垄断

2026-10-10
法规

遂宁市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构建“市域统筹、协同联动”职责体系,明确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实施垄断
四川省已于2025年10月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遂宁作为全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率先探索者,2023年12月即出台《遂宁市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6月正式选取遂宁数据集团作为运营单位开展整体授权运营,已开发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数据产品63个,为银行等机构提供调用服务超千次。

新印发的《细则》既是对国家和省级制度文件的落地,也是对前期运营经验的系统总结,重点解决授权程序不够规范、各方权责不够清晰、安全管控不够精细等痛点。在职责体系上,《细则》形成“数据部门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协同推动、提供单位积极配合、实施机构具体落实、运营机构专业运营”的多方联动格局,以解决传统模式下职责交叉、协调不畅的问题。

授权规则从范围、程序、合规三个层面明确:范围上优先支持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程序上由实施机构按编制实施方案、选择运营机构、签订协议等程序组织实施;合规上要求以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的其他地区或部门公共数据用于授权运营时应征得共享数据提供单位同意。

合规条款中值得单独关注的是反垄断要求:《细则》明确开展授权运营不得实施垄断行为,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从事垄断行为。这一表述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合规约束从传统的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延伸到竞争法层面,与杭州、吉林等地在公共数据运营定价机制上的探索共同构成“授权有边界、运营有底线”的制度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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