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刊发委员建言:以数据产权统一登记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建议健全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制度并对低风险数据建立简易审查备案机制
文章强调,衡量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成效,不能只看建了多少平台、登记了多少数据、挂牌了多少产品,更要看高价值数据能否持续供给、数据能否低成本可信流通、能否在真实场景中创造价值。统一登记为数据流通提供了可信基础,但要把制度效能转化为市场活力,还需突出价值创造导向,打通供给、流通和应用全链条。
针对供给端,文章指出一些地方虽编制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但企业信用、社保、不动产等高价值数据仍未得到充分利用,原因是供数部门承担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质量审核等多重责任,却缺乏清晰的免责边界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权责利不对等。建议建立高价值公共数据供给清单和跨部门协同机制,逐项明确数据提供、治理、审核和使用责任,健全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制度,对依规完成授权、脱敏和安全审查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给予制度保护,并根据数据质量、调用频次和应用成效完善收益反哺与激励机制。
针对流通端,文章认为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关键不是简单增加交易平台和挂牌数量,而是减少数据流通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可探索根据数据来源、敏感程度和应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权属边界清晰、来源合法合规、风险较低的数据产品建立简易审查和备案机制;对登记标准、合规要求与交易规则不一致导致的“重复登记、重复审核”问题,应通过统一规则与专业服务予以解决。
该文与此前国家数据局刊发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专家解读形成互补序列:前者侧重登记质量与审查标准,本篇则从市场主体视角提出“供给激励—流通降本”的配套方向,对理解统一登记制度后续配套改革的着力点具有参考价值。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