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东区一网民利用非法信息库“开盒”被行政拘留:私自查询并扩散他人身份证、住址与电话

2026-10-12
资讯

四川攀枝花东区一网民利用非法信息库“开盒”被行政拘留:私自查询并扩散他人身份证、住址与电话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查处一起非法查询并扩散他人个人信息案件,违法行为人孙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起因是2026年6月,孙某某因身边朋友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为替朋友出头、以网络施压方式恶意报复,萌生获取对方私密信息的想法。

作案手法上,孙某某利用不法团伙搭建的非法公民信息数据库实施网络“开盒”操作,私自查询、搜集涉事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隐私数据;事后将部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在网络群组中转发传播,导致他人隐私信息泄露扩散,对当事人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东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发现线索后,立即开展溯源核查、固定取证,梳理涉案网络访问轨迹、信息查询记录、社交聊天内容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

法律定性上,公安机关认定孙某某非法获取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据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公安机关同时提示,上网行为须严守法律底线,遭遇矛盾纠纷应通过沟通协商、司法求助等合法渠道理性解决,切勿借助网络手段报复他人。

本条的价值在于呈现了“开盒”行为的完整责任层次:除刑事责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3条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之外,行政责任是适用门槛最低、处置速度最快的一层。近期多起涉明星、公众人物的“开盒”事件中,被侵权人往往首先寻求刑事追责,但取证与立案标准较高;本案说明对单次、非营利的非法查询与扩散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是更直接的救济路径。

对企业的提示是双向的:一方面,非法信息库的存在意味着任何可被“拼图识别”的信息组合都有被滥用的风险,最小必要与去标识化仍是根本防线;另一方面,涉及客户或员工的纠纷处置中,内部人员以“帮忙查一下”为名调用业务系统数据的,同样可能落入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范围,访问日志与权限审计的留存至关重要。

合规专题: 个人信息采集 用户权利 系统安全

来源:攀枝花长安网

来源网址: https://www.panzhihuapeace.gov.cn/jfcz/20261012/3075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