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申报数据海关与"数据大使馆"
在数据跨境与数据要素配置方面,文件明确加快推进长沙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工作,鼓励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发展跨境数据服务与解决方案、跨境数据合规流通等业务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发展"两头在外"的数据加工服务,探索"数字保税"新业态;积极申报创建数据海关和数据大使馆,为企业数据出入境提供合规保障、权益保护、商业价值转化等集成服务。
开放合作层面,文件要求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市场准入管理,提升数字领域开放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同时提出积极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依托世界数据组织和"六外联动"工作机制搭建数字合作交流平台,支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与修订。
在特色领域上,文件提出稳健合规发展数据贸易,推动"产品+服务+技术+标准"出口,促进湖湘网文、网剧、网游等文化"新三样"出海;并明确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数字化领域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搭建跨境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多语种在线诊疗、跨境远程会诊等国际医疗服务模式。
该文件的意义在于把"数据海关""数据大使馆"这类此前多见于沿海开放地区讨论的制度工具写入内陆省份的正式政策文本。结合长沙已入选国家数据领域国际合作首批十个试点地区之一,湖南正在把面向非洲的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合作与其数据跨境制度探索绑定,形成"试点任务—地方制度—产业出海"的闭环。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网址: https://hunan.gov.cn/hnszf/hnyw/zwdt/202609/t20260927_34072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