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自9月1日起行政处罚公开成为法定默认:罚款、罚金支付令与处理禁令将永久可检索,企业只能通过法院申请暂缓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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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1日起,荷兰《数据保护综合法》(Verzamelwet gegevensbescherming)正式改变荷兰数据保护局(Autoriteit Persoonsgegevens,AP)的处罚公开规则,公开行政处罚成为法定默认,保密成为例外。此前AP可自行决定是否及何时公开处罚,如今这一裁量权被结构性义务取代。
根据新规,绝大多数罚款、逾期罚金支付令与处理禁令都将公开,仅依《荷兰政府公开法》不得披露的信息可被排除在公告之外,公开后形成永久且可检索的公开记录。
处罚并非立即点名。公开最早在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者后十个工作日进行。在此期间,企业可向临时救济法官申请推迟或完全阻止公开,例如主张公开会造成不成比例的损害。该法院途径现已成为唯一救济手段,而不再是企业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政策安排。
分析指出,这一变化的影响超出法律形式层面:过去留在内部备忘录中的罚款,如今会永久地把企业名称留在搜索结果里。客户在评估供应商、保险公司在承保网络风险保单、地方政府在招标时,越来越多地主动检索此类处罚记录,公开处罚因此可能影响到与原始违规无关的采购流程。
对企业的直接启示是更新处理活动记录、数据处理协议与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并检验事件响应流程。分析认为,及时、完整报告数据泄露的组织,在是否处罚以及处罚金额的判断中处境更有利——罚款金额与公开可能性部分取决于事发后的应对,而非仅取决于违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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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arioh Digital Solutions(荷兰)
来源网址: https://zarioh-ds.nl/en/blog/dutch-privacy-fines-public-transparency-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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