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就《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0月29日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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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就《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0月29日
台州市数据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公告,就《台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反馈渠道包括电子邮件与邮寄两种。公告同时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文本,属于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的常规公开征求意见环节。

从文件名可见,本次修订同时覆盖「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两条线。前者对应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编制、开放属性分类(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不予开放)、以及向社会主体供给数据产品与服务的路径;后者对应开放过程中的分类分级、脱敏处理、使用场景限定、审计留痕与安全事件处置等要求。两条线合并在一部细则中,反映地方在「应开放尽开放」与「守住安全底线」之间寻求可操作的平衡点。

该细则与浙江省本级搭建的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形成衔接。浙江已于2026年组建省级数据集团(由杭钢集团全资设立、首期注册资本20亿元),定位全省数据要素「总接口」,承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省级数据枢纽职能,并配套数据要素综合服务平台、算力集群、区块链底座与可信数据空间三大基础设施。地市层面的开放细则,正是这套省级架构落到具体数据供给场景的接口文件。

在2026年国庆长假期间,地方数据部门的产出以「节前发布、假期传播」的征求意见稿与遴选公示为主。此类地方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撞车率低、有官方页面可溯源,且能反映公共数据开放从「定原则」走向「定颗粒度」的进程,对做地方合规方案的实务主体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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