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PIPC数据可携权框架修订8月20日生效:重构数据可携权行使机制
2026-08-20
法规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施行令修订版于2026年8月20日正式生效,重构了数据可携权(data portability)行使框架。
修订明确了数据可携权的行使流程、传输范围与机构责任,使个人能够更方便地将自己的数据从一个服务商转移至另一个服务商,增强个人对数据的控制力。
韩国PIPC近年持续推动数据可携权落地,此次修订为数据跨机构流通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规范,与欧盟GDPR第20条数据可携权形成呼应。
对在韩国运营的企业而言,需建立支持数据可携请求的技术与流程能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移交。
合规专题:
用户权利
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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