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部河静省开出首例第330/2026/ND-CP号法令行政处罚:女子在Facebook发布他人电子身份证照片被罚2000万越南盾

2026-09-17
资讯

越南北部河静省开出首例第330/2026/ND-CP号法令行政处罚:女子在Facebook发布他人电子身份证照片被罚2000万越南盾
越南河静省警方近日通报了一起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条例的典型案例。当地一名31岁女子于2026年8月26日在其个人Facebook账号发布帖文,意图通过网络寻找一名特定人员以解决个人事务;为方便寻人,她直接将对方的电子身份证照片附在帖文中,该照片完整展示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到期日期以及签发地点等敏感个人信息。

河静省清森坊公安局调查后认定,该女子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发布个人数据的行为违反了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及个人数据保护的相关规定。根据第330/2026/ND-CP号法令第50条第2款b项,警方决定对其处以200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约合人民币近6000元。警方同时提醒市民: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收集、提供、分享或公开他人的个人数据,在社交媒体发布信息前须仔细核查内容,主动清理或遮挡不必要的个人敏感信息。

第330/2026/ND-CP号法令于2026年8月19日签署并即时生效,首次为越南个人数据保护违规设立专门的行政处罚制度。该法令的处罚对象直接指向日常经营行为:招聘、营销、CCTV、员工监控、事件响应以及AI使用均在覆盖范围之内。一般违规最高罚款为30亿越南盾;非法买卖个人数据最高可处违法所得十倍罚款;跨境数据传输违规最高可处企业上一年度在越营业额5%的罚款。个人违规按机构标准的50%处罚。

本案的示范意义在于两点:一是执法主体为地方公安机关而非专门的数据保护机构,说明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执法沿用了公安部主导的架构,刑事与行政手段并行的底色突出;二是被处罚行为属于“个人对个人”的数据公开行为,而非企业处理活动,表明该法令的适用范围并未局限于商业场景,出境企业在越南运营时的员工行为管理与社交媒体使用规范同样需要纳入合规培训范围。

合规专题: 个人信息采集 敏感个人信息 敏感信息 合法基础

来源:越南河静省公安厅(腾讯新闻编译)

来源网址: https://news.qq.com/rain/a/20260917A0A0C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