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明确生物识别数据为高度敏感个人信息:要求最高级别安全保护,商业银行严禁以原始图像或原始指纹形式存储
范英俊明确强调,各信用机构和商业银行严禁以原始图像或原始指纹的形式存储客户生物识别数据,所有数据必须按照国际标准统一加密为字符串。这一表述把“不得存储原始生物特征模板”确立为强制性技术底线,而非推荐做法——其逻辑是原始图像与指纹不可撤销,一旦泄露无法像密码一样重置,因此风险控制点必须前移到“根本不保留可还原的原始形态”。
与之配套的制度安排是:越南央行正与公安部紧密合作,推进国家人口数据库与银行系统的直接对接。在这一机制下,银行仅将数据发送至公安部系统进行比对,并接收“匹配”或“不匹配”的结果反馈,无需自行收集和建立庞大的本地数据库,从而最大程度降低敏感数据泄漏风险。这一“央行—公安部—商业银行”的三方比对架构,把生物识别的原始数据留存责任集中到国家人口数据库,商业银行侧只保留比对结果,实质上是一种数据最小化的制度设计。
会上同时发布了跨境扫码支付的进展:NAPAS已完成与中国、泰国、老挝、柬埔寨、新加坡及韩国6个国家和地区的支付结算对接,其中与中国、泰国、老挝、柬埔寨及新加坡实现双向扫码互通。2026年前9个月,东南亚三国赴越扫码支付交易笔数与金额同比暴增11倍,越南游客在这三国的消费笔数增长5倍、交易金额增长4倍;仅9月单月,中国游客在越南使用VietQRGlobal扫码支付的交易笔数与金额同比均实现3倍增长。NAPAS正加快推进与中国台湾、印度等市场的连接。
从合规角度看,本条的法律基础是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2026年1月1日生效)与第320/2026/ND-CP号法令(2026年9月28日生效),后者要求12个行业的交易账户限期与VNeID电子身份认证关联。生物识别数据在越南法下属于敏感个人数据,处理需满足更严格的法律基础与安全要求。对在越运营的银行、支付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而言,可直接落地的动作有三项:清理现有系统中是否留存原始人脸图像或指纹模板、把生物特征统一加密为不可还原的字符串格式、以及把自建比对库的架构改为调用公安部系统比对。央行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向他人共享个人敏感信息、不要安装来源不明或索取摄像头与麦克风权限的应用。
来源:越南国家银行(腾讯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