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发布《在线刑事危害法》三份行为守则:社媒平台须获用户同意才能被陌生人联系

2026-08-18
法规

新加坡警方发布《在线刑事危害法》三份行为守则:社媒平台须获用户同意才能被陌生人联系
新加坡警察部队于8月17日签发、8月18日公开宣布了三份依据《在线刑事危害法》(OCHA)制定的行为守则,分别针对消息应用、社交媒体与电子商务平台,为区域最详细的网络诈骗治理规则之一。

消息应用守则适用于WhatsApp、Telegram、微信、Apple iMessage、FaceTime、Google Messages与Google Meet七个服务:平台必须在陌生联系人将用户加入群组或频道前取得用户同意,并警告可疑账户(含账号创建时间与所在国家等细节),用户可静音、过滤或屏蔽名单外联系人的通讯。

社交媒体守则适用于Facebook、Instagram和TikTok,要求平台依据政府记录核验广告主身份,未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许可的金融机构广告不得投放,并须筛查URL伪装等技术并移除涉嫌诈骗广告;电商守则强化Carousell、Facebook Marketplace等平台的登录验证。

多数要求自2027年1月31日生效,针对冒充新加坡政府官员的反假冒措施提前至2026年9月30日生效,违规最高可罚100万新元并每日追加罚款。

守则以"同意前置"与"身份验证"为核心,将反诈骗义务从个人防范转向平台结构性责任,对出海东南亚的社交与消息类平台提出明确的合规时间表。

合规专题: 用户同意及有效性 最小必要 儿童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