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就《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至10月29日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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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就《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至10月29日
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公告,就《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并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

该办法系对原《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起草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及《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

公告同步公布了办法正文与起草说明两份附件。从依据清单看,本次修订的重点在于把国家与省级层面的授权运营实施规范、登记管理要求与价格形成机制落到区级操作层面,回应公共数据供需对接与合规运营的现实需求。

福田区是深圳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核心区域,此前已有多家数据交易与服务机构集聚。此次区级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与深圳市政协专题协商中“让合规数据产品直接挂牌交易”“建行业隐私计算沙箱”等建议形成呼应,反映深圳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细化上仍在持续迭代。

合规专题: 数据资产 数据交易 共享及委托处理 告知义务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来源网址: 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3003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