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办法:"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明确分润规则

2026-09-02
法规

湖南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办法:"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明确分润规则
9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开《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湘数据〔2026〕68号),由省数据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文资委四部门联合印发。这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的省级制度文件。

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授权运营活动中形成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入分配,明确"公益优先、政府指导价、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三项原则,运营收入按核定后的最高准许收入管理,避免运营机构获得超额收益。

收益分配遵循"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保障实施机构、运营机构、数据提供单位等各方取得合理收益,并要求按协议约定在各方之间分配,着力解决平台建好后因分润不明而"不敢运营、不愿运营"的现实困境。

文件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及发改数据规〔2025〕27号、发改价格〔2025〕65号的具体落地举措,与赣州、长治9月1日施行的授权运营方案、甘肃9月1日上线的双平台形成"省级分润规则+市县操作细则+平台载体"的组合。

业内观察认为,过去一年各地密集上线授权运营平台、出台实施方案,但数据提供方、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如何切分收益长期缺乏统一规则。湖南此次以政府指导价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实质是把"公益优先"与"合理盈利"制度化平衡,后续各省份大概率跟进,授权运营将从"建设竞赛"转入"分配规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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