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就《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00万人门槛、监督委员会外部成员占三分之二

2026-08-28
法规

国家网信办就《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000万人门槛、监督委员会外部成员占三分之二
国家网信办近日就《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已公布的小型处理者简化规定形成"一简一严"的分层治理格局。

认定标准:处理1000万人以上自然人个人信息;提供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网络服务或经营范围涵盖多种业务;或处理活动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微信(14.32亿月活)、支付宝、淘宝、抖音、DeepSeek、MiniMax、Kimi及大型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均可能落入范围。

核心要求:一是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建立"功能服务—个人信息"映射清单,SDK与第三方组件穿透管理;二是自认定之日起6个月内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名、外部成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负责人由外部成员担任且具备高级合规审计能力),外部成员有独立上报权;三是设置易于操作的个性化推荐一键关闭选项;四是符合条件的数据可携转移请求须在30个工作日内以通用或机器可读格式完成;五是删除请求须及时处理,确不能删除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该规定被视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守门人条款"的系统落地,将个人信息权利从"纸面权利"转化为"可执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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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网信办/新浪财经

来源网址: https://www.c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