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6章50条,拟废止"3号令",个人征信扩展至企业征信

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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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6章50条,拟废止"3号令",个人征信扩展至企业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显示,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强化金融监管、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该办法正式实施后,2005年发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即"3号令")将同步废止。

《数据库办法》共6章50条,其出台必要性被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的需要——"3号令"作为专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的部门规章,比《征信业管理条例》早出台8年,随着征信业务创新不断涌现、征信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已无法有效适应当前征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落实衔接现行法律法规的需要——2017年至2021年间《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出台实施,对数据库的信息处理和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法律要求,而"3号令"颁布较早,与上述法律缺少配套的制度衔接。

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需要。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意识日益增强,对数据库数据质量管理和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新规章将进一步明确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征信维权的打击力度。办法以保障信息安全、提升数据质量、维护主体权益为核心目标,以压实运行机构与接入机构责任为重点内容。

从制度框架看,《数据库办法》建立的是对数据库各类型接入机构、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统一监管框架:适用范围由个人征信扩展到企业征信,监管对象由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展到各类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在安全管理方面,明确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在数据安全保护、共同处理信息、用户管理、异常监测、应急处理和灾备机制等方面的要求。在查询环节,采用人工查询的需实现查询、审核环节分离,杜绝"一手清"操作;采用自动触发查询的需严格设置规则并实行专人管理。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征信信息或将其用于约定以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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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来源网址: https://3g.china.com/act/news/10000169/20261004/49777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