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常代会对《数字综合法案》理事会立场表决推迟至10月11日:德法就商业秘密保护提出保留,德国另主张为“低风险控制者”豁免多项GDPR义务
两国保留意见的核心是商业秘密保护。德国与法国均认为《数据法案》在该问题上的规定不足。柏林尤其主张,共享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数据应当要求数据持有者与申请访问的用户之间达成“明确同意”;而爱尔兰主席国的折中方案则改为设置一项机制:数据持有者若证明存在“显著风险”(特别是流向保护水平较弱的第三国实体)的非法使用或披露,可拒绝共享数据。
德国还有另一项诉求:进一步放宽GDPR要求。在一份被Agence Europe获取的工作文件中,柏林提议创设“低风险控制者”这一新类别,使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以非营利方式行事的个人或组织可豁免多项GDPR义务。这一主张与此前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官(EDPS)就Digital Omnibus中小企业豁免发表的声明形成直接对冲——后者警告此举将形成“两级数据保护体系”。
该进程节点值得跟踪的原因在于,《数字综合法案》的走向直接决定欧洲数据合规的规则边界。此前欧盟理事会已被曝在折中草案中整体删除了拟议的“个人数据”重新定义条款及授权委员会通过实施法案界定“假名化数据何时不再属于个人数据”的机制;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与EDPS在联合意见中明确反对以“否定式”方式定义个人数据,认为将增加法律不确定性。若“低风险控制者”豁免最终落地,则GDPR将首次出现按企业规模分层适用的实体性安排。
对在欧经营的中国企业而言,短期实务建议是按“不依赖未定条款”的原则搭建合规框架:Google、Meta等平台侧的AI训练合法利益条款目前仍属提案,法律依据分析不能以其为支点;同时应持续跟踪三方会谈(委员会、理事会、议会)的进展,因为个人数据定义是否收窄将直接影响AI训练数据治理、风险评估与文档义务的范围。
来源:Agence Eur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