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提交国会:拟新增个人信息处理者访问权撤销与处理记录保存义务
2026-09-07
资讯
2026年9月7日,韩国向国会提交《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修订法案,其中包含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访问权撤销(access rights revocation)与处理记录保存(record retention)的条款,目前处于审议中(under deliberation)阶段。据法案说明,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处理者在信息主体访问权行使环节的权限管理机制,并强化处理活动的记录留存与可追溯要求。
【背景与观察】
·这是继2026年8月20日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含"安全AI开发个人信息利用特例"的PIPA修订案之后,韩国在不到一个月内推进的又一轮个保法修订,显示韩国正以高频立法方式持续完善个人信息治理框架。
·访问权撤销与记录保存直指企业侧的具体合规义务:前者涉及已授权访问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含受托方、合作方)权限回收机制,后者涉及处理活动的日志留存期限与举证责任分配。
·法案目前仅处于提交国会阶段,尚未通过,文号与施行日期待定;待正式公布后将补录至法规主表。
【合规提示】在韩运营或处理韩国居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应持续跟踪本修订案进展,提前审视访问权限生命周期管理与处理记录留存的现行制度差距。
来源:韩国国会(National Assembly of Korea)/ Digital Policy Al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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