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徽、山东三省下发国企数据资产“盘点令”:年内全面盘点存量数据资源,数据资产化从“自愿探索”转向“强制规范”
2026-08-14
法规
江苏、安徽、山东三省的财政与国资部门近日同步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市属、区县属国有企业于年内完成存量数据资源的全面盘点,建立数据资产台账,标志着国企数据资产管理从“自愿探索”转向“强制规范”。通知明确,具备商业化潜力的数据资源应有序启动确权与价值评估工作,为后续的数据资产化创造条件。
通知对国企数据资产的流转作出严格约束:后续国企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对外授权运营、抵押融资,必须履行第三方评估与国资备案程序;禁止未经评估无偿对外提供经营类数据,以防范国有数据资产流失。这意味着数据资产评估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评估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前山东已有64家、江苏55家国企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稳居全国前两位;本次“盘点令”覆盖范围扩大到辖区内全部市属、区县属国企,数量级远超以往。三省联动发文,为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入表、交易全链条提供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力,也为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治理等专业服务机构打开了规模化市场空间。
该举措呼应了国家数据局《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与财政部数据资产入表会计规则的落地节奏,是地方国资系统贯彻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具体行动。对国企而言,建立数据资产台账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意味着长期沉淀的数据资源将逐步转化为可计量、可运营、可增值的企业核心资产,为后续的数据要素流通与融资增信奠定基础。
合规专题:
数据资产
数据产权登记
数据资产入表
来源:政启数据资产网 / 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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