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地方政府规章《成都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办法》9月1日施行

2026-09-01
法规

全国首个人工智能地方政府规章《成都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办法》9月1日施行
《成都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28日以政府令形式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三十六条。它既是成都市第一部新兴产业领域立法,也是全国首个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政府规章。

在治理体系方面,办法提出加强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根据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应用场景、影响范围等因素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办法要求依法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及时化解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中的伦理风险,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控。这一制度设计把伦理审查从学术倡导与行业自律,上升为地方规章层面的组织性要求。

选择政府规章而非地方性法规,主管部门给出三重考量:一是为快速迭代的技术预留制度弹性,程序更简便、调整更灵活,可根据产业实践节奏及时修补;二是遵循规章先行、实践检验、法规升华的梯次立法路径,立法法规定规章实施满两年可提请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三是便于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起草,使制度供给更精准匹配产业需求。

办法同时从算力、算法、数据三大核心要素,以及人才、资金、网络、能源等基础保障作出系统安排,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教育教学、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融合。业内认为此举将带动更多城市跟进人工智能专项立法,区域AI法治化竞争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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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

来源网址: https://www.ce.cn/xwzx/kj/202609/t20260903_31892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