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颁布第330/2026号法令:个人数据保护行政处罚机制8月19日生效

2026-08-22
法规

越南颁布第330/2026号法令:个人数据保护行政处罚机制8月19日生效
越南政府于8月19日颁布第330/2026/ND-CP号法令,规定网络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补救措施、执法权与程序,当日生效,8月22日通过政府电子报公布,未设过渡期。

法令共4章82条,填补了2026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数据保护法》(PDPL)缺少专门罚款标准的空白。罚款按情节分档:基本原则类违规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更高档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同意类违规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继续处理或视沉默为同意等严重情形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

法令适用于越南境内及外国个人与组织,明确将向越南公民提供电信、互联网、网络安全或跨境服务的境外企业及分支机构纳入管辖,涉及同意、目的限制、数据主体权利、跨境传输、DPIA及数据保护人员指定等全部PDPL义务,配套没收工具、强制删除数据、退还违法所得、公开道歉等补救措施。

对外资企业与出海数字服务商而言,该法令意味着越南个人数据合规从"建议"升级为"处罚可预期"的硬约束,且无宽限期。企业应尽快完成数据映射、同意机制审查、跨境传输评估与内部责任分工,优先开展个人数据保护合规审计以降低行政处罚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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