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为省级定价机制探路

2026-08-20
法规

江西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为省级定价机制探路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与省数据局于8月20日联合印发《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赣发改价管规〔2026〕513号),作为省级层面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的专门规章,与南昌等地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形成配套落地。

办法明确了授权运营产品和服务定价的基本原则、定价方法与调整机制,强调在覆盖治理成本与防止垄断溢价之间取得平衡,要求运营主体按规定公开收费标准与信息披露,为数据供给方与使用方提供可预期的价格信号。

此前江苏、福建已出台授权运营产品和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江西此次以专门规章形式将价格管理制度化,构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案+定价+披露"配套体系的关键一环,为全国公共数据"合理有偿供给"提供省级样板。

对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而言,价格机制是授权运营可持续性的核心。企业接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品时,应关注定价透明度、数据质量与合规使用边界;地方数据管理机构则应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收费标准区间,防范无序定价与数据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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