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PIPC召开AI隐私官民政策协商会第2次全体会议:聚焦智能体AI隐私风险,15家机构反映提示注入与过度授权,年内将发布《智能体AI个人信息处理指南》
【协商会的定位与构成】
人工智能隐私官民政策协商会自2023年10月设立,是在人工智能时代个人信息处理环境变化中,为寻求利用与保护相协调而设计合理规制方向的官民合作机制。2026年2月,为应对智能体人工智能(Agentic AI)等新技术环境,协商会第二期成立。
构成上:议长为PIPC委员长宋庆熙,共同议长为水原地方法院部长法官权昌焕;委员来自学术界、产业界、法律界与市民团体等共36人;下设第1分科(数据处理标准)、第2分科(风险管理)、第3分科(信息主体权利保障)。
【议题一:智能体AI的隐私议题】
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教授金炳弼以「智能体人工智能的隐私议题」为题作报告,介绍了作为第1分科活动一环于2026年7月至8月开展的实地访谈主要结果与后续研究课题。
该访谈面向国内外人工智能开发与引入机构共15家,目的是掌握现场的智能体人工智能利用案例、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风险因素与法律不确定性。
受访机构把「提示注入」(prompt injection)与「赋予智能体人工智能的权限过度」列为主要风险因素。此外,受访机构提出以下方面需要确立标准:①自主性与批准的边界设定;②各参与主体的地位与责任;③日志、记忆等载体中个人信息的保存与销毁。
受访机构还提出,今后拟编制的指南有必要坚持「原则与风险并重」的进路以及技术中立性。
【议题二: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制度革新方向】
PIPC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课长崔允贞介绍了「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制度革新方向」。随着数据处理方式快速变化,现行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也日益需要按照新环境加以整备。据此,PIPC的取向是:对「对国民权利保护影响较小、却制约数据利用的形式性规制」作合理改进,同时迅速确立人工智能时代所必需的规范。
【综合讨论与后续安排】
在随后的综合讨论中,与会者围绕以下议题提出多种意见:为人工智能数据获取与利用而进行的处理依据柔性化;人工智能个人信息利用特例制度的合理运营;以及构建适应人工智能环境的实质性安全措施与责任结构。
讨论结果将反映在PIPC计划于2026年底公开的《(暂定名)智能体人工智能个人信息处理指南》以及制度革新方案之中。
【关于AI个人信息利用特例】
会议资料同时明确:当仅凭假名信息与匿名信息难以开展人工智能开发,且公益或社会必要性得到认可时,可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并以PIPC审议表决为前提的条件下,允许将合法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该特例依《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自2027年3月9日起施行。
【负责人表态】
PIPC委员长宋庆熙表示:「带来国民便利的技术发展应得到充分支持,同时国民的隐私保护等权利与安全也应一并守护,技术才能持续发展。」并称「将通过官民合作,建立合理且均衡的人工智能个人信息规制体系」。
共同议长权昌焕表示:「自主执行任务的智能体人工智能在个人信息领域也提出了新课题」,「期待在这一时期把产业现场的声音忠实传达给政府,由官民共同寻求合理的规制方案,使经营者的负责任创新与信息主体的实效性权利保护得以协调。」
【对出海企业的实务含义】
①这是韩国首次由官方汇总智能体AI的现场风险清单,「提示注入」与「权限过度」被列为头两项风险,与欧盟、英国近期对AI智能体安全的关注方向一致,可作为智能体产品的风险登记册起点;
②「日志与记忆中的个人信息保存与销毁标准」被单列,这一点对具备长期记忆能力的AI助手产品尤为关键——记忆库很可能被认定为个人信息处理场景,须预先设计留存期限与删除通道;
③PIPC明确「对权利影响小的形式性规制将放宽、AI时代所需规范将迅速确立」的政策取向,意味着韩国在AI数据利用上趋于「放宽形式、收紧实质」;
④AI个人信息利用特例将于2027年3月9日施行,在韩国开展AI训练的企业应据此评估是否具备申请该特例的条件(强化安全措施+审议表决前置)。
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
来源网址: https://pipc.go.kr/np/cop/bbs/selectBoardArticle.do?bbsId=BS074&mCode=C020010000&nttId=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