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运营期限不超3年、年度评估机制写入操作层
2026-08-22
法规
嘉兴市数据局发布《嘉兴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核心机制作出系统规定,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嘉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从试点探索进入制度化配置阶段。
细则明确了授权运营域、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三方的职责划分:实施机构负责授权与监管,运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公共数据产品开发与服务,授权运营域为数据安全流通提供技术边界。
在运营管理方面,细则规定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实施机构每年对运营机构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续约依据,并配套“限期整改”机制,对评估不合格的运营机构可终止授权,形成闭环的绩效与合规约束。
细则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作为底线原则写入操作层,要求运营过程中落实数据脱敏、访问控制与留痕审计。作为地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样本,嘉兴细则为其他地方推进公共数据要素化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框架。
合规专题:
数据资产
数据交易
风险评估
来源:嘉兴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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