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隐私保护局发布《读懂个人信息迷你指南》:厘清CCPA下个人信息的常见类型、隐性类型与排除范围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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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隐私保护局发布《读懂个人信息迷你指南》:厘清CCPA下个人信息的常见类型、隐性类型与排除范围
加州隐私保护局(CalPrivacy)于2026年9月2日发布《读懂个人信息迷你指南》(A Mini-Guide to Making Sens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针对其在加州各地宣介过程中公众普遍提出的"究竟什么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问题作出通俗解答。 【众人熟知的个人信息】消费者向企业提供的关于自身的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社会安全号码等);与账户相关联的信息(用户名和密码);在与企业线上或线下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所购商品、所用服务、所注册项目等)。 【不易察觉的个人信息】精确地理位置(可揭示所去场所与日常作息);浏览历史(访问页面、停留的图片等,可追踪与网页的互动方式);设备标识符(IP地址、移动广告ID等,可跨应用与网站识别并关联用户活动);来自数据经纪商的信息(与消费者无直接关系的企业从多来源汇编并出售的个人详情);企业就消费者及其家庭作出的推断(可预测是否在进行大额采购、是否换工作、是否结婚等)。该机构强调,这些信息同样属于个人信息,在企业建立用户画像、提供服务和对待消费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与《删除法案》均提供保护。 【不属于CCPA个人信息范畴的情形】可公开获取的政府记录(如公共财产或法院记录);已去标识化、无法再关联到个人的数据;消费者自行选择向公众公开的社交媒体帖子。此外,受其他法律保护的特定类别信息(如受《格雷姆-里奇-布莱利法案》覆盖的银行与金融数据、受《健康保险可携性与责任法案》覆盖的病历)在法律上属于"个人信息",但可能因已有专门保护而被豁免于CCPA的适用。 该机构表示,理解哪些属于个人信息有助于消费者行使隐私权并重新掌握自身数据,并通过加州删除请求与选择退出平台(DROP)等工具降低行权门槛——消费者可通过DROP一次性向650余家已注册数据经纪商发送删除请求。

来源:加州隐私保护局(CalPrivacy / CPPA)

来源网址: https://privacy.ca.gov/2026/09/a-mini-guide-to-making-sense-of-personal-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