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11月1日施行,数据安全与事故责任划分纳入地方立法

2026-09-23
法规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表决通过:11月1日施行,数据安全与事故责任划分纳入地方立法
9月23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重庆目前集聚赛力斯、长安等18家整车企业,规上汽车零部件企业1200余家,2025年全市汽车产量278.8万辆、产值6405亿元,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条例制定的背景是监管规则缺位。此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综合性法律法规,现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较低,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监管规则缺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明、数据安全存在隐患等痛点,亟需高位阶立法补位,这也是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的典型样本。

条例明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区域协同的共治格局。在基建端统筹布局通信、感知、计算、云控平台等智能设施,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通信网络;在应用端构建“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化探索”的梯度推进路径,有序拓展自动驾驶全域应用场景。

在要素端,条例从金融支持、人才引育、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专属保险开发等方面提供全周期保障。对车企而言,地方立法把数据安全从技术问题升格为法定合规义务,意味着车端数据分类分级、车路云数据流转与跨境研发数据流动,都需要在产品开发早期就完成规则设计。

合规专题: 数据分类分级 系统安全 风险评估

来源:重庆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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