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PIPC就金融圈个人信息泄露启动处罚程序并说明量刑门槛:惩罚性罚款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影响逾1000万人、或三年内重复违规等情形下适用,涉事机构暂不落入

2026-10-07
分析

韩国PIPC就金融圈个人信息泄露启动处罚程序并说明量刑门槛:惩罚性罚款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影响逾1000万人、或三年内重复违规等情形下适用,涉事机构暂不落入
据韩国业界消息,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计划在确认KB国民银行、釜山银行与现代资本三起信息泄露的事实后启动惩戒程序。委员会官员表示,不仅客户金融与信用信息被泄露、员工个人信息也被泄露的机构,属于直接惩戒对象。监管响应因事件情形而异:若银行泄露的是与贷款等业务相关的客户金融信息(如新韩银行的案例),金融当局将依《信用信息法》或《电子金融交易法》予以制裁;若泄露的是内部或外部员工的个人信息,则由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负责;部分情形下两个机关可各自同时制裁。

具体事实方面,KB国民银行被确认泄露的153条样本中包含员工个人信息;釜山银行泄露的是11名外包开发人员的姓名、电话、出生日期与邮箱地址;现代资本泄露了146名抵押贷款经纪人的个人数据,因此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管辖范围。

报道重点解释了新法下的处罚门槛。自2026年9月11日起,修订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幅提高处罚力度,最高可处总营收10%的罚款。但惩罚性罚款有明确适用条件:一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超过1000万人受影响,二是最近三年内重复同类违规,三是无视政府整改命令后再度发生事故。委员会官员表示,经详细审查后目前没有金融机构符合上述条件。

不过监管留有余地:若相关机构在防止再犯方面表现怠惰或重复同类违规,后续处罚的严重程度可能提高。此外,受《信用信息法》管辖的机构(如新韩银行、Yegaram与Welcome储蓄银行),若在政府调查中被发现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特有的义务(包括72小时通知义务),还可能面临委员会额外处以的行政罚款。目前确认Welcome储蓄银行与现代资本在识别与报告泄露方面存在迟延。本条为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后“最高罚款额度与惩罚性罚款门槛并存”的执法逻辑提供了首个具体适用样本。

合规专题: 数据安全事件响应 共享及委托处理 用户权利

来源:亚洲经济(The Asia Business Daily)

来源网址: https://www.asiae.co.kr/en/article/202610070738465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