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yb公开泄露的欧盟理事会Digital Omnibus文件:拟将AI开发训练个人数据“视为”合法利益
争议焦点是妥协文本序言第33a条:在开发和部署AI系统或AI模型的语境下处理个人数据,“可被视为”是控制者依据GDPR第6条第1款(f)项所追求的合法利益,“除非该利益被数据主体的利益、基本权利和自由所推翻”,并特别提及儿童以及欧盟或成员国法律明确要求取得同意的情况。
从文本技术看,该条使用的是“可被视为”而非确定性表述,并明确保留了数据主体权利优先时的推翻机制,结构上与现行第6条第1款(f)项的合法利益平衡测试一致;且该条位于序言(recital)而非正文条款——序言用于解释正文应当如何理解,本身不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文本同时重申控制者仍须选择适当的合法性基础并采取组织与技术保障措施。
另一条值得关注的是序言第33条,涉及特殊类别个人数据:允许在特殊类别数据“偶然且残留地”进入训练或验证集,且控制者已采取措施避免处理该数据的情形下,克减GDPR第9条的禁止性规定;控制者在识别出该数据后应予删除,若删除需要重新设计模型或技术上不可能,则须保护该数据免于进一步处理。
noyb将该条款解读为一般性许可,对数据主体的权利保障表示担忧。需要强调的是,GDPR目前仍完整适用,该文件仍处在立法程序中,欧洲议会2026年8月已提交约1840项修正案。对依赖欧盟用户数据训练AI模型的企业而言,最终文本的措辞差异将直接决定其合法性基础的选择空间。
来源:GDPR Local
来源网址: https://gdprlocal.com/digital-omnibus-what-leaked-documents-say-about-ai-and-personal-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