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河套科研数据跨境“先用后报”: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让数据出境有据可依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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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套科研数据跨境“先用后报”: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让数据出境有据可依
深圳河蜿蜒入海,南岸是香港、北岸是深圳,一河之间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已从昔日的货物运输中转站转型为科创枢纽:10个国家重大科研平台、200余个高端科研项目、447家科技企业、1.5万余名科研人才在此高密度集聚,深圳河套学院汇聚37所高校的数百名AI领域博士生,主攻人工智能与跨境数据治理等方向。

对于河套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而言,数据跨境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日常研发刚需:香港高校在河套设立的分支机构需将实验数据传回香港本部,人工智能企业需接入海外数据集训练模型,全球协同研发团队需共享测试日志和设计参数。过去数据跨境涉及多部门审批,复杂度高、周期长、效率低。

制度破题始于今年3月《河套深圳园区条例》正式施行,明确支持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制定数据跨境负面清单,从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监管等方面推出一批突破性制度安排;6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出台,为园区数据处理者依法有序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提供操作指引。

关键突破在于流程再造:数据处理者可“先用后报”,企业对照负面清单自主研判,符合条件便能出境,事后向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即可,从而把合规成本从事前审批转为事后可追溯。目前河套已落地一批数据跨境典型应用场景,覆盖深港学术合作、全球研发测试等领域。

这一路径与《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工作方案》中“以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划定管理边界、以标准合同降低合规成本、以可信数据空间保障安全利用”的思路一致,为科研数据跨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园区级样本。

合规专题: 跨境传输 数据存储 数据分类分级

来源:南方+

来源网址: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8895031415450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