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AI广告专属避坑指南:AI合成宣传素材须显著标注“AI生成”“数字人”等字样,虚拟形象不得冒充真人代言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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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AI广告专属避坑指南:AI合成宣传素材须显著标注“AI生成”“数字人”等字样,虚拟形象不得冒充真人代言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梳理AI广告专属避坑指南,引导消费者识破AI广告隐形套路、理性消费并依法维权。

提示指出,合规的AI广告必有明确标识。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所有AI合成、生成的图片、视频、音频、文字等宣传素材,必须在显眼位置标注“AI生成”“AI合成”“AI虚拟人”“数字人”等字样,主动向消费者明示内容来源。目前部分直播间、短视频带货内容刻意隐藏AI属性,以虚拟形象冒充真人主播或真实测评,属于不合规宣传;虚拟形象不等同于真人代言。

提示还列出两类高风险情形:一是AI可无依据编造逻辑通顺的文案、数据与案例,部分商家利用其批量捏造超高销量、清一色好评、权威检测报告与专家推荐语录,打造“爆款假象”,并借助深度渲染、美颜修图掩盖商品瑕疵,导致展示画面与实物差距悬殊;二是商家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声音克隆技术伪造明星或专家带货视频,此类合成内容常出现画面僵硬、口型声音错位等破绽,涉嫌虚假宣传与侵权。

对消费者,提示建议下单前截屏保存原始宣传页面、商品图片与效果介绍,收货后仔细比对材质、颜色、规格与功能,一旦货不对板即可作为维权证据;同时提示留意自身肖像与声音权益,社交平台分享的自拍、生活视频与语音动态易被违规抓取复刻。对经营者而言,该指南是《标识办法》在广告营销场景的落地口径,平台与商家均需承担标识与真实性义务。

合规专题: 用户同意及有效性 告知义务 算法与大模型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来源网址: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9425129195390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