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4-07-01

南阳市某网络科技公司游戏App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案

处罚单位

属地网信办

被处罚单位

南阳市某网络科技公司游戏

处罚措施:警告+责令限期完善实名注册登录制度
【案件背景】
2024年7月,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时,发现南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App涉嫌违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5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的游戏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通过实际操作验证该款网络游戏App的注册登录流程后发现:
一、玩家注册该游戏账号时,无需填写身份证号等真实身份信息,系统未提示任何与身份验证相关的要求;
二、整个注册流程中完全没有人脸核验环节,未成年人可以毫无障碍地完成注册并立即进入游戏;
三、该App未接入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任何年龄段的用户均可通过简单的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即登录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名认证功能完全被架空。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7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第75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新闻出版、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综合考虑该公司未造成未成年人严重沉迷、无违法所得,且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主动整改、及时将涉案游戏接入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等情节,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完善未成年人实名注册登录管理制度,持续落实防沉迷各项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典型意义】
一是本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文化执法领域在实名认证环节的典型执法案例,明确了游戏运营企业必须将实名认证系统作为产品上线的刚性前置条件。二是'实名认证'不能形同虚设——不仅需要接入认证系统,还必须确保认证流程在用户注册阶段即实质性触发,事后补接或仅在部分环节接入均不满足合规要求。三是本案中企业积极配合整改后被从轻处理,体现了执法机关对主动合规企业的正向激励,对游戏行业加强未成年人实名认证具有强烈警示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