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1-10-15
罚款:EUR 100,000.00
西班牙AEPD对某大型金融机构DPO联系信息未公开且监管无法联系被处10万欧元罚款案
处罚单位
西班牙数据保护局(AEPD)
被处罚单位
西班牙某大型金融机构
处罚措施:GDPR罚款10万欧元+提供有效DPO联系方式
【案件背景】
2021年,西班牙AEPD在对某大型金融机构的调查中试图联系其DPO讨论一起数据泄露事件,却发现金融机构报备的DPO联系邮箱是一个无人监控的通用邮箱(info@company.com),电话无人接听。AEPD尝试多种渠道联系DPO均失败。
【违法事实】
GDPR第37(7)条要求控制者公布DPO的详细联系方式,以便数据主体和监管机构能够轻松直接地联系到DPO。金融机构报备的DPO联系方式形同虚设,严重阻碍了监管调查和数据主体行使权利。
【处罚决定】
AEPD处以10万欧元罚款,要求提供DPO的直拨电话号码和个人工作邮箱。
【典型意义】
一是DPO联系方式的'可联系性'是法定义务——公布一个无人维护的邮箱等同于未公布;二是本案虽罚款不大但对所有企业都是低成本高回报的合规提醒——至少确保DPO联系方式有效。
2021年,西班牙AEPD在对某大型金融机构的调查中试图联系其DPO讨论一起数据泄露事件,却发现金融机构报备的DPO联系邮箱是一个无人监控的通用邮箱(info@company.com),电话无人接听。AEPD尝试多种渠道联系DPO均失败。
【违法事实】
GDPR第37(7)条要求控制者公布DPO的详细联系方式,以便数据主体和监管机构能够轻松直接地联系到DPO。金融机构报备的DPO联系方式形同虚设,严重阻碍了监管调查和数据主体行使权利。
【处罚决定】
AEPD处以10万欧元罚款,要求提供DPO的直拨电话号码和个人工作邮箱。
【典型意义】
一是DPO联系方式的'可联系性'是法定义务——公布一个无人维护的邮箱等同于未公布;二是本案虽罚款不大但对所有企业都是低成本高回报的合规提醒——至少确保DPO联系方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