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4-05-10
罚款:RMB 2,000,000.00
某科技公司以'背景调查'为由超范围收集候选人及在职员工征信报告和社交媒体信息案
处罚单位
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被处罚单位
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措施:罚款+删除超范围数据+制定最小化清单
【案件背景】
2024年3月,深圳市网信办接到多名求职者和在职员工投诉,反映某科技公司在招聘和在职管理过程中以'全面背景调查'为由,通过第三方服务商获取候选人和员工的个人征信报告、社交媒体账号分析、过往诉讼记录等远超岗位必要性的信息,并将这些数据长期保存在HR系统中。
【违法事实】
一是超范围收集员工个人敏感信息——征信报告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金融信息,社交媒体分析可能包含政治倾向、宗教信仰等特殊类别数据,均远超招聘所必要的信息范围;二是未告知员工背调数据的具体范围、来源和保留期限;三是这些高度敏感数据被集中存储在HR系统中,共享给了不具有访问权限的业务部门。
【处罚决定】
深圳市网信办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以200万元罚款,责令删除所有超范围收集的员工数据,制定《员工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化清单》。
【典型意义】
一是员工背景调查不能成为'隐私真空区'——即使是候选人,也享有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二是征信报告等高度敏感数据在HR场景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制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
2024年3月,深圳市网信办接到多名求职者和在职员工投诉,反映某科技公司在招聘和在职管理过程中以'全面背景调查'为由,通过第三方服务商获取候选人和员工的个人征信报告、社交媒体账号分析、过往诉讼记录等远超岗位必要性的信息,并将这些数据长期保存在HR系统中。
【违法事实】
一是超范围收集员工个人敏感信息——征信报告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金融信息,社交媒体分析可能包含政治倾向、宗教信仰等特殊类别数据,均远超招聘所必要的信息范围;二是未告知员工背调数据的具体范围、来源和保留期限;三是这些高度敏感数据被集中存储在HR系统中,共享给了不具有访问权限的业务部门。
【处罚决定】
深圳市网信办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以200万元罚款,责令删除所有超范围收集的员工数据,制定《员工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化清单》。
【典型意义】
一是员工背景调查不能成为'隐私真空区'——即使是候选人,也享有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二是征信报告等高度敏感数据在HR场景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制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