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4-12-20
罚款:RMB 3,500,000.00
某智能电视操作系统默认收集用户收视行为数据并用于跨设备广告追踪案
处罚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被处罚单位
某智能电视制造企业
处罚措施:罚款+出厂默认关闭+首次设置弹窗+禁止跨设备关联
【案件背景】
2024年11月,工信部在对智能家居设备数据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品牌智能电视的操作系统在开机后默认开启自动内容识别(ACR)功能,持续监控用户观看的内容(包括电视频道、流媒体App、HDMI外接设备播放的内容),并将这些收视行为数据回传至厂商服务器,与手机/平板的广告ID关联进行跨设备广告追踪。
【违法事实】
一是通过ACR技术实现家庭场景的全方位内容监控——ACR技术作为比Cookie更激进的追踪方式,不仅记录了用户在智能电视上的操作,还监控了用户通过外部设备(如游戏机、蓝光播放器)播放的内容;二是跨设备关联侵犯了家庭多成员的隐私——一台电视被全家人使用,ACR追踪将所有人的观看行为与同一个广告ID绑定,无法区分不同家庭成员,也无法获得每个人的单独同意;三是追踪功能不是可选项而是出厂默认设置——ACR功能在出厂时默认开启,设置菜单中的关闭选项位置隐蔽,大多数用户根本不知道其存在。
【处罚决定】
工信部对厂商处以人民币350万元罚款,责令将所有追踪功能(ACR等)改为出厂默认关闭,在设备首次设置时弹窗告知并取得用户选择,禁止在未获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将电视收视数据与手机等个人设备数据关联。
【典型意义】
一是智能家居设备的追踪技术在监管雷达上的地位正在上升——电视、音箱、冰箱等过去被视为'不联网'的设备正在成为新的数据收集入口;二是ACR等新型追踪技术的合规标准应参照Cookie——需要知情同意、可选择、可拒绝;三是家庭共享设备中的追踪涉及多成员隐私问题,个体的同意如何获得是待解难题。
2024年11月,工信部在对智能家居设备数据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品牌智能电视的操作系统在开机后默认开启自动内容识别(ACR)功能,持续监控用户观看的内容(包括电视频道、流媒体App、HDMI外接设备播放的内容),并将这些收视行为数据回传至厂商服务器,与手机/平板的广告ID关联进行跨设备广告追踪。
【违法事实】
一是通过ACR技术实现家庭场景的全方位内容监控——ACR技术作为比Cookie更激进的追踪方式,不仅记录了用户在智能电视上的操作,还监控了用户通过外部设备(如游戏机、蓝光播放器)播放的内容;二是跨设备关联侵犯了家庭多成员的隐私——一台电视被全家人使用,ACR追踪将所有人的观看行为与同一个广告ID绑定,无法区分不同家庭成员,也无法获得每个人的单独同意;三是追踪功能不是可选项而是出厂默认设置——ACR功能在出厂时默认开启,设置菜单中的关闭选项位置隐蔽,大多数用户根本不知道其存在。
【处罚决定】
工信部对厂商处以人民币350万元罚款,责令将所有追踪功能(ACR等)改为出厂默认关闭,在设备首次设置时弹窗告知并取得用户选择,禁止在未获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将电视收视数据与手机等个人设备数据关联。
【典型意义】
一是智能家居设备的追踪技术在监管雷达上的地位正在上升——电视、音箱、冰箱等过去被视为'不联网'的设备正在成为新的数据收集入口;二是ACR等新型追踪技术的合规标准应参照Cookie——需要知情同意、可选择、可拒绝;三是家庭共享设备中的追踪涉及多成员隐私问题,个体的同意如何获得是待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