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5-09-15
北京某科技公司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案
处罚单位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被处罚单位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App超范围收集用户通讯录、短信等个人信息,在用户拒绝授权后仍通过其他方式收集,违反最小必要原则和合法基础要求。
处罚措施:警告并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案件背景】
2025年9月,北京市网信办在持续开展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北京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多款工具类App(包括天气查询、日历管理、文件清理等日常工具)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该公司旗下App在各大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超过5000万次,涉及用户数量庞大,社会影响广泛。
【违法事实】
一、拒绝授权后仍变相收集:当用户在系统层面拒绝App的某项权限请求(如位置或通讯录权限)后,App通过调用第三方SDK或利用系统API的旁路方式,仍持续获取用户近似位置信息和通讯录变动信息,实质性绕过用户的拒绝选择。该行为严重违反同意的核心要义。
二、超范围收集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一款天气查询App在正常运行中,不仅收集必要的位置信息以提供天气服务,还超出业务功能实际需求,收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等高度敏感信息,与查询天气预报功能不存在任何必要的业务关联。
三、未提供有效的撤回同意渠道:App内部没有提供撤回已授予权限的操作入口,用户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中管理权限。对于已上传至服务器的用户数据,完全没有提供删除或撤回同意的功能,用户即使注销账号后历史数据仍被保留。
四、将工具类App暗度陈仓为数据收集工具:该公司旗下多款不同功能的App之间共享用户画像数据——天气预报App收集的信息被用于文件清理App中的广告推送,形成了跨越不同服务的综合用户画像,但从未在任一App的隐私政策中进行披露。
【处罚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最小必要原则)、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告知同意规则)、第二十二条(委托处理和向第三方提供)、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个人权利)。
【处罚决定】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要求所有违规App下架整改,删除违规收集的全部个人信息,建立跨App数据处理的管理制度。
【典型意义】
该案揭露了将看似无害的工具类App包装为数据收集器的滥用模式。一款天气预报App只需大致位置,但部分企业将工具App作为获取手机底层数据的入口,跨App构建综合用户画像用于广告变现,严重违背了用户对工具类App的合理预期。
2025年9月,北京市网信办在持续开展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北京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多款工具类App(包括天气查询、日历管理、文件清理等日常工具)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该公司旗下App在各大应用市场累计下载量超过5000万次,涉及用户数量庞大,社会影响广泛。
【违法事实】
一、拒绝授权后仍变相收集:当用户在系统层面拒绝App的某项权限请求(如位置或通讯录权限)后,App通过调用第三方SDK或利用系统API的旁路方式,仍持续获取用户近似位置信息和通讯录变动信息,实质性绕过用户的拒绝选择。该行为严重违反同意的核心要义。
二、超范围收集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一款天气查询App在正常运行中,不仅收集必要的位置信息以提供天气服务,还超出业务功能实际需求,收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等高度敏感信息,与查询天气预报功能不存在任何必要的业务关联。
三、未提供有效的撤回同意渠道:App内部没有提供撤回已授予权限的操作入口,用户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中管理权限。对于已上传至服务器的用户数据,完全没有提供删除或撤回同意的功能,用户即使注销账号后历史数据仍被保留。
四、将工具类App暗度陈仓为数据收集工具:该公司旗下多款不同功能的App之间共享用户画像数据——天气预报App收集的信息被用于文件清理App中的广告推送,形成了跨越不同服务的综合用户画像,但从未在任一App的隐私政策中进行披露。
【处罚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最小必要原则)、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告知同意规则)、第二十二条(委托处理和向第三方提供)、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个人权利)。
【处罚决定】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要求所有违规App下架整改,删除违规收集的全部个人信息,建立跨App数据处理的管理制度。
【典型意义】
该案揭露了将看似无害的工具类App包装为数据收集器的滥用模式。一款天气预报App只需大致位置,但部分企业将工具App作为获取手机底层数据的入口,跨App构建综合用户画像用于广告变现,严重违背了用户对工具类App的合理预期。
来源: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