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4-08-25 罚款:RMB 8,000,000.00

杭州某共享单车企业长年存储数千万条用户骑行轨迹数据远超业务必要期限案

处罚单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被处罚单位

杭州某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处罚措施:罚款+去标识化/删除+本地化存储+等保升级
【案件背景】
2024年6月,浙江省网信办对省内共享出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某头部共享单车企业自运营以来持续存储了数千万用户全部历史骑行轨迹数据,包括每次骑行的精确GPS坐标、完整路线、骑行时间等,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

【违法事实】
一是严重违反存储期限最小化原则——骑行轨迹数据的业务必要保留期限通常为30-90天,但企业以'城市规划研究'为由将所有数据无限期保留;二是轨迹数据的高度敏感性被严重低估——持续数年的骑行轨迹可以精确还原一个人的居住地、工作地、生活习惯、社交关系甚至就医频率,远超出行数据的范畴;三是海量轨迹数据集中存储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该企业在全国300多个城市运营,每日产生上亿条定位数据,实质上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移动人群时空画像,属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四是未就轨迹数据的长期存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

【处罚决定】
国家网信办联合交通运输部,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处以人民币800万元罚款,责令对超过90天的轨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或删除,要求将所有定位和轨迹数据存储于中国境内服务器,数据安全保护等级提升至第三级。

【典型意义】
一是首次对'轨迹数据的长期存储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进行了官方定性——大规模移动轨迹数据的集中存储不仅是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更是国家数据安全问题;二是行程数据的聚合效应改变了单条数据的风险等级;三是'数据驱动业务优化'不能成为无限期存储的挡箭牌;四是本案推动了共享出行行业数据分级存储和到期自动删除标准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