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5-06-20
南京某科技公司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案
处罚单位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被处罚单位
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App超出必要范围收集精确位置和相册数据,以不授权则无法使用基本服务的方式强制用户同意,违反合法基础要求。
处罚措施: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案件背景】
2025年,江苏省网信办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在对一批下载量大、用户活跃度高的App进行技术检测和合规审查过程中,发现南京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多款生活服务类App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随即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
经技术取证和调查核实,该科技公司的App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行为:
1. 强制索权与捆绑授权:App在首次启动时即弹窗要求获取用户精确位置信息(GPS经纬度),并以不授权则无法使用基本功能的方式拒绝为用户提供拒绝选项,构成强制收集个人信息;
2. 超范围收集敏感信息:未经用户知情同意,在后台自动读取用户手机相册中的图片,用于图片识别和分析比对功能,该功能并非App核心服务所必需;
3. 数据跨境传输未告知:用户个人信息被存储于境外第三方云服务平台(位于美国的AWS服务器),但App的隐私政策中对此只字未提,用户完全不知道其个人数据被传输至境外;
4. 隐私政策不够清晰:隐私政策文本使用了大量专业术语和冗长的法律表述,普通用户难以理解其个人信息将被如何处理、用于何种目的、是否会被共享给第三方等关键信息;
5. 未提供有效的撤回同意机制:用户无法在App内便捷地撤回已授予的权限授权,撤回同意需通过复杂的客服流程。
【处罚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告知同意规则)、第六条(目的限制与最小必要原则)、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跨境传输规则)。
【处罚决定】
江苏省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在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将App下架整改直至合规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上架。
【典型意义】
该案反映了地方网信部门在App专项治理中的常态化执法实践。案件涉及三个典型合规问题:最小必要原则的违反、敏感权限的强制索取、以及跨境数据传输的不透明。尤其是数据存储在境外云平台却未告知用户的情形,在中小企业中较为常见但风险极高。
2025年,江苏省网信办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在对一批下载量大、用户活跃度高的App进行技术检测和合规审查过程中,发现南京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多款生活服务类App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随即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
经技术取证和调查核实,该科技公司的App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行为:
1. 强制索权与捆绑授权:App在首次启动时即弹窗要求获取用户精确位置信息(GPS经纬度),并以不授权则无法使用基本功能的方式拒绝为用户提供拒绝选项,构成强制收集个人信息;
2. 超范围收集敏感信息:未经用户知情同意,在后台自动读取用户手机相册中的图片,用于图片识别和分析比对功能,该功能并非App核心服务所必需;
3. 数据跨境传输未告知:用户个人信息被存储于境外第三方云服务平台(位于美国的AWS服务器),但App的隐私政策中对此只字未提,用户完全不知道其个人数据被传输至境外;
4. 隐私政策不够清晰:隐私政策文本使用了大量专业术语和冗长的法律表述,普通用户难以理解其个人信息将被如何处理、用于何种目的、是否会被共享给第三方等关键信息;
5. 未提供有效的撤回同意机制:用户无法在App内便捷地撤回已授予的权限授权,撤回同意需通过复杂的客服流程。
【处罚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告知同意规则)、第六条(目的限制与最小必要原则)、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条(跨境传输规则)。
【处罚决定】
江苏省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在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将App下架整改直至合规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上架。
【典型意义】
该案反映了地方网信部门在App专项治理中的常态化执法实践。案件涉及三个典型合规问题:最小必要原则的违反、敏感权限的强制索取、以及跨境数据传输的不透明。尤其是数据存储在境外云平台却未告知用户的情形,在中小企业中较为常见但风险极高。
来源: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